【女勇士的得分金币】女勇士

   一本有意思的书往往是口口相传的,有一个人看过了,对你说“好”,一般来说都不会错,甚至比一些不靠谱的推荐都来得可信。毕竟,阅读都是经验式的,只有你读过,只有你被触动,这时间才不是白费。《小时候》这本书是朋友尚未读完就推荐给我的,而我也在尚未读完的时候就迫不及待地向更多的人推荐,每一次我都会说:“千万不要借给人家,因为很有可能就还不回来了。谁都会爱它。”
   为这本书写一些字是很困难的,一来已经有太多人喜欢它了,而我“一对一”的推荐也已经完成,身边朋友人手一册,分头偷着乐,都不理我了;二来我不认识桑格格,但她应该是一个传奇,传奇不需要被讲述和评价,她自成一个世界,让她在那里,就很好。
   只是,很长一段时间,我的阅读一直停留在书的前半部分。那时候桑格格真的还很小,整天神神叨叨哇啦哇啦的。眼睛的晶状体尚在发育,所以看出去都是气泡,但也喜欢伸开双臂原地打转,头上开了口子缝了两针却不知道是怎么弄破的,每天蹲垃圾桶边上问:“你是我爸爸么?”……她有点像黑柳彻子笔下的小豆豆,会单手吊在单杠上说:“今天我是牛肉!”会在扒开篱笆的时候说:“打扰了!”会在上课的时候不停地打开桌子的盖板又关下,会因为钱包掉进了粪坑而执著地去掏出来……她们的身上都有一股子劲儿,又天真又执拗,傻乎乎的,但从没把自己弄丢了,她们是神守护的孩子,所以都像希瑞一样被赐予力量,出息都很大。
   全世界小孩在一开始都一样,活力充沛脑更灵,整天尖叫都不觉得累,受委屈、伤了心,哭一夜睡着了第二天接着玩。所以我盯着书的前半部分,一直读一直读,乐呵呵地笑,谁没有过这样的童年呢?不过用力轻重回忆浓淡罢了。可读着读着就觉得非常的伤心。一个有些“人来疯”的孩子,成天狂欢节似的活着,心地又很宽厚,也就容易让人惦记。而所有能够放手去玩、去疯、去像一个孩子一样柔软并且勇敢的人必定是看透的,一个看透的人必定是伤了心的,谁能不受伤就学会看透呢?
   这么想也许就没意思了,应似乎把一个有趣的人写得很伤感叫人笑话。可有哪个真正有趣的人底色不是悲凉的呢?所以她会说:“我想这样,找一个本子,麻制的,把它们一个字一个字地抄下来,黑色的碳素墨水或者纯蓝的英雄墨水,还要用彩色的蜡笔画些小画,然后送给我最爱的人。他也许不会看,一直放在他箱子里,落满了灰尘。我呢,从此也不再提起这件事情,照常生活。”
   她真勇敢,她的有趣有一些粗笨,有时候演过火,反而显得笨拙。但她不幼稚。
   读桑格格还非得用家乡的土话。别用普通话,一用就把她读呆滞了。桑格格是属于乡土的,正如同我们每个人从乡土上来。不会成都话不要紧,就用你自家的上海话、湖南话、江西话去读就好,能读下去,并且有味又好玩,谁的童年不有点“土”呢。桑格格的世界不是一个普通话的世界,那是大人的,流水线的,受了正规教育的,被修剪过的世界,向了一个方向突飞猛进的世界,一点都不好玩,会想家。
   其实我未必准备往下读了,因我知道这个不爱白雪公主却喜欢铁臂阿童木和孙悟空的女生心里已经为那个小小的桑格格留下了位置。用我朋友的比喻,小小的桑格格是一枚得分的金币,能够使长大了的桑格格在摩登的高楼森林里依旧做一个小小的野人儿。至于能不能做成这个野人儿,她自己的故事会讲给你听,但你未必知道答案,因为她说:“过去是一罐糖,我把它偷偷吃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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