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吝于改过”的后果|肛裂的后果

  宋神宗有一次问曾巩:王安石是什么样的人?曾巩非常直率地说:王安石“勇于有为、吝于改过”(《宋史・曾巩》)。“勇于有为”是说他大胆改革、很有魄力,这是赞赏;“吝于改过”是说他固执地推行《青苗法》,听不进大家的意见,这是批评。
  《青苗法》的本意是由国家拨出贷款,以二分利息按人头不论贫富发到农民手中,春天发放,秋天收缴。出发点是为了国富民强,但钱到了农民手中,就是良民百姓也不免要超过期限,何况贫农。官府必然再三派人催缴,这样农民与政府的矛盾必然日趋激化,农民还不起贷款,官府天天催缴,农民必然东藏西躲,不免有许多农民就沦为贼盗。本来是一部想助民的《青苗法》,在很大程度上却成了害民的法规。
  《青苗法》的施行,引起了一些士大夫的反对:魏国公韩琦说青苗钱使“邦本闲摇,众心离怨”(《宋史・韩琦》);韩国公富弼说“如是则财聚于上,人散于下”(《宋史・富弼》)。反对最坚决的是《资治通鉴》的作者司马光。司马光对宋神宗和王安石说:《青苗法》骚动州县,为天下害,贫者不能还债必然散之于四方,富者亦必定以自己原有的资产进行抵偿,“十年之内,百姓无复存在矣”(《宋史・司马光》)。
  唐宋八大家有两家是唐朝人,再除了王安石本人,还有五大家(欧阳修、曾巩、苏洵、苏轼、苏辙)都一致反对《青苗法》。欧阳修上书宋神宗“请止散青苗钱”;苏洵撰文《辩奸论》说“天下将被其祸”;苏辙说《青苗法》“本以救民、非为利民”;曾巩被皇帝任命为王安石变法的助手,他多次与王安石争论,主张停止《青苗法》,实行稳定物价的“常平法”,王安石不予采纳;苏轼经过与王安石的争论与上书宋神宗,终于奏效。不久“朝廷知法害民,罢之”,可是为时已晚。
  宰相王安石“吝于改过”,给宋王朝种下了严重危机。尽管王安石是个“轻富贵”的君子,但《青苗法》的实行造成了大批流民,这些流民后来加入到各地贼盗之中,也为农民造反准备了兵源基础;同时,加上北宋末年政治腐败,内忧累积,外患突来,终于造成了北宋王朝的倾亡。把北宋之亡归结于王安石变法,是有失公允的,但他也不是没有一点责任。如果他能吸取正确的意见,及时修正改革中出现的错误,变“吝于改过”为“勇于改过”,北宋的结局也许会稍好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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