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XX 俱乐部财务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一、总则
本制度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以俱乐部为基础,以公平、公证、公开为原则的企业俱乐部财务管理制度。本制度仅限于本俱乐部,是俱乐部全员必须遵守的制度。任何队员对此制度如有任何疑义或异议,可向本俱乐部最高权力机构(俱乐部委员会)提出,经本俱乐部最高权力机构提交俱乐部代表大会公开讨论,并超过半数以上队员同意通过后,方可修改本制度。
二、财务授权及管理范围
(一)财务授权
1、人员授权
经本俱乐部集体投票任命,并经全队大会讨论通过,授权俱乐部财务总监,任期一年。任命到期后则视上期任职情况,由本俱乐部全体队员代表大会决定是否续任或重新由俱乐部投票任命人选,并经全队大会讨论通过。
2、财务授权
财务总监是本俱乐部唯一认可的、负责全队财务管理工作的职位,任何队员未经最高权力机构授权,不得擅自处理本俱乐部有关财务工作。
(二)财务管理范围
本俱乐部财务总监管理范围包括:
1、 本俱乐部队费的按期缴纳;
2、 本俱乐部场租的交付;
3、 定期公示本俱乐部财务费用情况;
4、 向最高权力机构建议财务管理及费用使用情况;
5、 其它经本俱乐部最高权力机构授权管理的财务工作。
三、队费管理
(一)队费来源
1、队员缴纳
2、所内工会拨款
3、所内友好部门赞助
4、社会赞助
(二) 缴纳队费制度
1、队费是本俱乐部从事各种活动的经费来源与基础,本俱乐部全员有责任和义务按期缴纳。
2、 队费额为人民币三十元整(¥30.00)。
3、队费缴纳时间暂不定期,视本俱乐部费用使用情况而定,如需缴纳队费,缴费通知会于缴费日前一周通知队员。
(二) 队费支出制度
1、队费仅限于支付本俱乐部比赛用场租、比赛时饮用水及俱乐部用球,或经本俱乐部最高权力机构提出,经本俱乐部全员大会讨论,并半数通过后授权的其它费用支出。
2、如遇联赛、杯赛等重要赛事,参赛费用原则上应由队费支出,如队费不足,则可以在明确是否参赛的前提下,确定是否另外征收比赛临时队费,如向所工会、友好共建行政及工程部门提出款项支持。
(三) 财务公开制度
1、 本俱乐部有关财务状况定期(一个月)在向全体球员公示。
2、本俱乐部任意队员有权查询本俱乐部财务状况,如有任何疑问可在财务公示后公开提出,财务总监有权对公开提问做出解释。
四、其他费用管理
(一)其他费用系指本俱乐部因购买统一队服,如球衣、球裤、袜子、球鞋、球包等费用;必要的医护装备,如创可贴、绷带、纱布、云南白药气雾剂、红花油等;因本俱乐部集体活动,如野外郊游、外省市友谊赛及郊游、赛后会餐等(本市正常比赛后会餐除外)费用;或本俱乐部最高权力机构认可可以纳入本俱乐部其他费用管理范畴的费用。
(二)本俱乐部其他费用管理原则上由对费中提取。如遇特殊情况,则经本俱乐部全员大会讨论通过后决定。
(三)其他费用公开则在活动后一周内公示。
五、惩罚规则
(一)如本俱乐部任意队员在缴纳队费通知公布日起 30 天后仍未缴纳队费,且无任何经本俱乐部最高权力机构同意认可的理由的,
则其必须除在缴纳原有队费的基础上,追加缴纳队费 20%比赛用水费用。
(二)如本俱乐部任意队员在缴纳队费通知公布日起 45 天后仍未缴纳队费,且无任何经本俱乐部最高权力机构同意认可的理由的,则其必须除在缴纳原有队费的基础上,追加缴纳队费 50%比赛后会餐费用。
(三)如本俱乐部任意队员在缴纳队费通知公布日起 60 天后仍未缴纳队费,且无任何经本俱乐部最高权力机构同意认可的理由的,经财务总监将人员名单报送本俱乐部最高权力机构,并提请俱乐部全员讨论通过对其具体处置办法。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最终解释权为本俱乐部最高权力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