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新政府会计准则制度下高校固定资产折旧研究,——以S高校为例

 绪 论 一、研究的背景及意义 在我国,大部分的普通高等院校,仍沿用着旧的会计制度,缺少对于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对固定资产的折旧工作也甚少进行,高校长期以来都处于不提折旧的状态。2017年,随着《政府会计制度》的颁布,固定资产折旧工作的得到了进一步深化,政府会计制度补充及完善了我国相应的会计准则,为计提折旧的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和制度保障,并且使得权责发生制下的政府会计改革能够更加平稳实施,诸多高校在制度的指引下也陆续展开折旧工作。

 固定资产折旧有利于加强高校固定资产管理,同时能够使自身拥有的固定资产的价值得到真实、准确的反映,有效提高高校会计信息的真实性。然而目前我国高校折旧工作存在诸多的问题与障碍,如何解决现存的问题,提出合适可行的对策,并分析研究其未来发展,是撰写本文的目的所在。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一)国外研究现状 1.对高校固定资产折旧基础的研究 (1)固定资产分类 许多以美国大学为首的高校在国家和相关部门的指导下,根据不同类型的固定资产,对自己的固定资产进行分类,确定相应的折旧周期和折旧方法等折旧因素。在美国高校折旧制度的影响下,许多国家的高校也开始对固定资产折旧进行分类计算,以达到改善固定资产管理、提高财务报告合理性的目的。

 斯蒂芬在《折旧鉴定》一文中提出,大学建筑可细分为以下几类固定资产:管道、供电系统、屋顶、室内装修、供暖设备、通风设备、供暖通风设施。认为这种细分可以使折旧对象更加准确、合理。建筑物不再是一样的,因为这些建筑物的组成部分本身是不一致的。

 (2)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 从国外其他组织或部门的情况看,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基本上都没有进行明确的规定。通过查阅资料了解到,在美国和日本,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一般是基于本国税法所规定的折旧要求。

 美国在 2011 年颁布的《The America In University Cairo Financial Policies and produces》中指出,高校必须对固定资产进行精细化分类,规定了不同类别的折旧年限。例如,房屋等建筑物的折旧期可分为 10 年、30 年或 50 年,而折旧期的选择应根据建筑

 物本身的性质而定;就设备类别而言,计算机等大型设备为 5 年;家具的折旧年限是 8年。

 2.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国际会计准则第十六条 16 中指出:“有许多方法系统地摊销一项资产在其使用寿命期间应折旧的数额。这些方法包括直线法、余额递减法和工作量法” 国外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各不相同,加速折旧法在国外的应用较为广泛。在美国,线性折旧法在会计中被广泛使用,而加速折旧法在纳税申报中被使用;英国普遍采用直线法,加速折旧法有部分企业采用但是数量较少;日本允许的折旧方法包括直线法、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和收益率法,而常用的方法是余额递减法。

 (二)国内研究现状 1.政府会计准则领域 2016 年,在《商业会计》中发表的《政府会计准则下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探析》一文中,作者认为与企业折旧方法相比,目前,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比较单一,对于研发类固定资产,管理机构可以向企业学习,引进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法,从而促进设备的升级,提高我国的科研水平。

 2018 年,唐美凤在《财会研究》发表的文章中提出,固定资产应提出固定资产应按原值计价,并采用相对独立、相互关联的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会计核算模式。

 2.高校会计制度领域 为了进一步规范高校会计工作,提高会计信息质量,2012 年和 2013 年财政部先后制定和颁布了《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文件对固定资产的特征、分类、折旧方法做出了说明并赋予了“累计折旧”实际意义。

 从这两项制度的颁布和实施可以看出,政府和有关机构已经认识到高校折旧的重要性,并已开始解决这一问题,然而,这两种制度只是对高校发挥了宏观指导作用。关于高校如何开展折旧工作,还需进一步研究,并由有关部门进行更详细的政策颁布。

 长安大学周国光在《会计之友》发表的文章中提出了几点目前固定资产折旧面临的问题,其一,一些高校缺少像企业一样的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其二,在实际分类中,特殊设备和一般设备之间的界线模糊不清,使得一些固定资产重复归类。新制度中并未准确提出每类固定资产适用的折旧方法,各高校根据规定和学校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身的折旧方法和折旧年限,但是在会计信息的横向比较时违背了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原则,财政部和教育部在对高校教育成本进行统一分析时,不能获得一致的、可比的信息,影响了政府部门的宏观调控。

 3.固定资产核算与管理领域

 《高校固定资产折旧制度思考》中讲到,长期以来,高校不考虑折旧,不考虑使用成本,对固定资产管理的重视不够,此外,高校固定资产的数量、种类和规模较大,而高校的管理方法相对落后,各部门的协调程度不够,一些资产因人为的因素导致无法继续使用,也没有办理报废手续长期挂账等,导致资产管理部门和核算部门之间存在账实不相符,固定资产底数不清的现象。

 朱明琪在她的文章中提出,随着高校固定资产整体规模的不断扩大和单位价值的不断提高,需要引入和借鉴企业固定资产的管理模式,对高校固定资产进行精细化管理,高校固定资产的精细化管理是以会计准则的具体要求为基础的,对高校固定资产进行规范化的折旧核算管理,为实现高校固定资产的明确管理,并向社会公众展出高校固定资产的真实成本支出,避免高校资源的大量浪费与流失。

 (三)国内外相关研究评述 从国外有关高校固定资产折旧的文献研究中可以看出,国外对固定资产折旧的研究起步较早。高等学校固定资产折旧方面,具备了成熟的理论基础以及完善的制度。我国高校可以借鉴欧美国家的经验并结合自身的情况将一部分理论运用于固定资产折旧工作中去。

 目前国内外文献对固定资产折旧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企业方面,对于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折旧的研究很少,对于高校这一方面的研究则更少。固定资产折旧的相关文献方向主要集中在资产折旧会计的理论研究上,包括固定资产折旧的理论基础、相关准则制度的理解和意义分析以及新旧准则制度衔接办法的研究等方面。它主要采用逻辑推理和规范演绎的方法,一般很少涉及对单位实际数据等会计信息的具体分析,并且缺少案例研究。

 对于折旧方法的研究,高校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研究较少。对于高校引入加速折旧法的研究则更少,更谈不上对高校加速折旧具体操作办法的研究,根据固定资产的特点选择合适的折旧方法,以及对加速折旧法的运用提出一个可行性方案对未来高校管理固定资产、准确核算教育成本至关重要。

 三、研究的内容及方法 1.研究的内容 本文分为六章节:

 绪论,包括选题的背景及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和研究内容及方法。

 第一章,按照时间顺序介绍了固定资产相关法律条文规定的演变,并介绍了固定资

 产折旧的概念,主要目的是解释高校固定资产折旧及其他相关解释,为本文的研究提供必要的理论依据。

 第二章,本文分析了高校固定资产折旧的意义和存在的问题,并对其产生的原因进行深入分析,为后文提出解决对策时提供所需依据。

 第三章,针对 S 高校在固定资产折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给出相应的建议并制定具体的解决对策。

 第四章、展望所提的完善性意见的前景及期望达到的效果。

 总结,概括全文,重申本文价值并总结不足之处。

 2.研究方法 (1)文献研究法。在撰写本文过程中,通过 CNKI 以北大核心期刊以及 CSSCI 为来源索引,以高校、固定资产折旧为关键词,查阅出相关文献,阅读大量有关高校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方面的相关准则制度、期刊、学报以及文献,深入了解了固定资产折旧研究的大环境、大背景,逐步理清了自己的理论以及与实践相结合的思路,由此才可以更加顺利地完成此文的写作。

 (2)案例研究法。以我国国内 S 高校为例,深入了解该校的固定资产管理状况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通过利用调研访谈、查看账务系统等手段得到的数据,对比现状与实行所提对策后计算出的结果的差异,进而验证对策的合理性和适用性。

 一、相关概念及理论综述 (一)政府会计固定资产折旧相关理论演变 政府会计固定资产折旧相关规定及演变历程如表 1.1 所示:

 表 1.1

  (二)高校固定资产定义及分类 1.高校固定资产的定义 依据《事业单位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固定资产是指事业单位持有的使用期限超过 1 年(不含 1 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时间 文件名称 目的 主要内容1.折旧及折旧额分摊:固定资产应计的折旧额为其成本,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时不考虑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应当按月计提折旧2.折旧范围:明确了不折旧的固定资产3.折旧年限:政府会计主体应当根据相关规定以及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4.折旧方法:政府会计主体应当根据相关规定以及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2017.2.21《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应用指南与《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同步实施按照固定资产类别给出了具体的折旧年限表,对纳入政府财务报告编制试点范围的各行政事业单位,在试点工作中应当参照本应用指南所规定的折旧年限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2017.10.24《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为了适应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需要,规范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新增“固定资产累计折旧”科目,公共基础设施和保障性住房计提的累计折旧不通过本科目进行核算,应当分别通过“公共基础设施累计折旧(摊销)”和“保障性住房累计折旧”科目核算2018.2.1《<政府会计制度>与<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为了确保新旧制度顺利衔接、平稳过渡,促进新制度的有效贯彻实施给出了新旧会计科目的衔接办法,规定应将2018年12月31日原账会计科目余额转入新账财务会计科目以及对新账的相关财务会计科目余额应按照新制度规定的会计核算基础进行调整。2013.12.30《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为适应财政预算改革和高等学校经济业务发展需要,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的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对固定资产的特征,分类,折旧方法做出了说明并给予“累计折旧”实际意义2015.10.23《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为了规范固定资产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

 2.高校对固定资产的分类 2013 年财政部颁布的《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将高校固定资产划分为六个大类:

  (1)房屋及构筑物。是高校拥有占有权和使用权的房屋和构筑物;

  (2)专用设备。是高校根据业务活动的实际需要而购置或以其他方式获得的具有专

  门性能和专业用途的设备;

  (3)通用设备。是高校各项业务活动中使用的具有通用性、一般性的设备;

  (4)文物和陈列品。是高校收藏的各种文物以及其下属档案馆或博物馆使用的陈列品;

  (5)图书、档案。是高校图书馆等部门贮藏的、并统一管理和使用的图书、档案;

  (6)家具、用具及动植物。是高校购置或以其他方式获得的家具、被服具、特种用途动植物。

 2019 年教育部出台的最新的《高等学校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中,根据高校六大类资产做出了细致的分类,高校固定资产的分类得到了进一步完善。

 (三)高校固定资产折旧理论 1.高校固定资产折旧的定义

 针对高校固定资产的特性,高校固定资产折旧成本主要指的是高校固定资产在教学、 科研等高校教育事业中由于损耗、技术进步等原因而转移到培养教育产品(即学生)和

  科研产品中的那部分费用。

 2.高校固定资产折旧影响因素 影响高校固定资产核算管理的主要因素,包括固定资产剩余价值、折旧范围、折旧方法、折旧方式、折旧年限等 我国有关规定明确指出,高校在计算固定资产折旧时,应采用固定资产平均法或工作量法,而不考虑残值。如果折旧后的固定资产可以继续使用,则应继续定期使用和管理这些资产。

 3.高校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1)平均年限法

 固定资产的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 − 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

  (1.1)

  固定资产月折旧额=固定资产折旧额12

 (1.2)

 平均年限法即直线法,是指将固定资产的可折旧额均衡地分摊与固定资产使用 年限内的一种方法。这种方法假定固定资产的可折旧金额是依使用年限均匀消耗, 因此,使用年限内各期的折旧金额相等。它主要用于固定资产各期的负荷程度基本

  相同,各期应分摊的折旧费也基本相同的情况。

 (2)工作量法 按工作量: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 − 预计净残值)预计总工作量

  (1.3)

 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 =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1.4)

 按行驶里程:

 单位里程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 × (1 − 预计净残值率)预计总行驶里程

  (1.5)

 总单位里程折旧额= 单位里程折旧额× 合计行驶里程

  (1.6)

 工作量法根据固定资产的实际工作量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一种方法。它是假 定固定资产在使用年限内依工作里均匀损耗,按工作里计提折旧。固定资产折旧 因在使用年限内的各会计期间的工作量不同而不同。该法适用于损耗程度与完成 工作里成正比关系的固定资产或在使用年限内不能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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